凌晨时分,四人合伙盗窃一小学29台液晶电脑显示器,被群众发现后竟然声称“我们搬家呢”。但最终被群众识破,并现场抓获了一名正在逃跑的小偷。可笑的是,被抓的小偷连和他一起偷东西的三人姓名都不知道。昨日记者了解到,被抓的27岁小伙一审被以盗窃罪判刑4年半,并处罚3万元。
2009年9月2日凌晨4时左右,西安市民李先生和两个朋友吃完饭往家走,刚走到雁环路西姜村村口,他发现路边站着4名男子,身边还放着几个大包。李先生奇怪地问对方在干啥,“我们搬家呢!”其中一男子回答说。李先生有些怀疑,用打火机一照,发现对方包内全是电脑显示器,且显示器上都是被剪断的线头。闻讯而来的村治安办人员要求这四名男子先把东西拿到村治安办,等拿来电脑购物发票后才可以把东西拿走,没想到四名男子却趁乱跑了。
其中一名男子钻进了村里,被其他村民发现后抓获。被抓的男子名叫李彬,27岁,蒲城县人,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2年,2008年9月1日被释放。刚刚一年后,他又伙同三名不知名的男子(均在逃)窜至西姜村小学偷窃。李彬称,那几个人他也不认识,只是作案前一天无意碰到的。
雁塔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李彬提起公诉,法院审理后认为罪名成立,且李彬的行为已构成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,但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,酌情从轻处罚,一审对其判刑4年半,处罚金3万元。